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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创建一个优美、安全、健康、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促进良好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住宿
1.学生入校时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按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宿舍和床位,并服从学院对宿舍的调配;
3.因患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坚持学习但不适宜在学生公寓集体住宿者,经家长同意,学生本人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宿审批表》并提供学院指定医院的证明,经班主任审核,系部、学生处审批,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宿。
第二条 学生公寓秩序管理
1.学生凭胸卡和学生证出入公寓楼,并接受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查询;
2.遵守学院作息制度,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洗漱和使用音响;
3.严格执行公寓开、锁门制度,上课时间禁止留寝,非正常出入时间因病、事进出公寓,应接受管理人员查询,并凭假条进行出入登记。不按时归寝者,要说明理由,出示证件,并进行登记;
4.除正常工作人员外,不经允许,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公寓,违者予以处理;
5.非本楼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公寓管理室登记后方能进入公寓楼;不准私自留宿外人,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留宿者本人承担后果,并追究相应责任。从公寓楼带出物品应经管理室登记;
6.爱护公物(包括门,窗,椅,床,柜等),不得损坏,不得随意调换、拆装,如有损坏,应到管理室报修,如有丢失和非正常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不得把非本宿舍公物带回存放,如有违反,除收回外,还将根据情节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7.每个宿舍安排宿舍长一名,引导和督促本室同学认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实向管理室、班主任、宿管会汇报和反映本宿舍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安排本宿舍的卫生值日人员,督促同学认真搞好室内卫生、节水节电、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及楼内卫生清洁。各宿舍应在门后张贴本宿舍住宿成员一览表和卫生值日表,并严格执行,否则不得参与“五星级宿舍”评比;
8.实行学生公寓夜间查铺制度。学生回到宿舍,由宿舍长负责查寝,并到管理室登记有关情况。若有未按时归寝者,要在检查记录表上登记班级、宿舍号、姓名、未归原因。每天晚上熄灯前由管理员和宿管会干部对各宿舍归寝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归寝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报公寓管理科,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条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
1.学生要做好宿舍卫生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每日安排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卫生打扫,保持室内整洁;值日生要按时打扫卫生和清扫垃圾;
2.要做到室内空气清新,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3.不得从窗口、阳台扔杂物、倒水;不得在楼道内洗漱;
4.不得在宿舍做饭、养宠物,不得带饭上楼。
第四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
1.学生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水、电,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2.爱护供电设施,不得使用200w以上的违章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者视情节罚款10—100元,没收电器,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后果;
3.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网线、有线电视信号、电话线等信息线路;禁止恶意拨打110、119、120等特殊电话;
4.禁止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抛摔酒瓶、饮料瓶等物品。
5.禁止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酒瓶、刀具、仿真枪械以及其它有伤害性的器具,违者从严处理;
6.严禁翻越阳台,攀登屋顶,溜滑楼梯栏杆,在楼梯推拉打闹,不得在阳台前沿上放置花盆等重物,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7.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生处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要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和管理,无人居住的宿舍统一封闭。
第五条 文明宿舍、五星级宿舍评定
1.文明宿舍、五星级宿舍每学期评比一次,期末凡学期内获“五星级宿舍”次数达到学期评定次数80﹪以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室申报五星级宿舍,同时本宿舍本学期内无人受违纪处分,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可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室申报文明宿舍,管理室统一报到学生处,由学生处依条件评选进行表彰奖励;
2.“五星级宿舍”采用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比,每周为一个周期采取普查和抽查想结合,一个周期内普查不少于两次,不定期抽查每次抽查面不少于本楼宿舍的二分之一。五星分别是:(1)内务规范星:一周内通报两次取消星级,情节严重的可一次取消。(2)卫生合格星:一周内通报两次取消星级,情节严重的可一次取消。(3)爱护公物星:每周内通报两次的取消该项星级(情节轻微且限期修好的),情节严重的可一次取消并责其限期修好。(4)遵规守纪星:凡通报一次的取消该项星级。(5)氛围和谐星:讲团结、讲礼貌,注意防火防盗,无安全隐患,室内布置优雅。
第六条 学生宿舍退宿管理
1.住宿学生离校前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2.毕业生毕业时应到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
3.退宿后一律不得留宿,按学院规定时间离校。
4.学生因违纪、退学或其它原因退宿,参考以上条件执行。
第七条 学生公寓违纪事件的处理
学生在宿舍违纪者,依据《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