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81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做好我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15届积极求职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和残疾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材料具体为: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须提交(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证明家庭成员父(母)亲有享受低保人员且确认正在享受低保的现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供养关系证明,证明申请人和低保金领取人系同一家庭且具有供养关系;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低保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的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既持有《残疾人证》,所在家庭同时又享受低保待遇的按其中一种情况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求职补贴。5.以上申请人员须统一填写并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系部审核
各系部要安排专人办理,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时须由所在系部审验原件。《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开户行及账号一栏必须填写毕业生本人农村商业银行账号。
四、有关要求
1、2015年1月12日前,各系部应将符合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人签字系部盖章后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系部求职补贴申领一览表(附件2)交招就中心。
2、各系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经查实虚报申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审核不严或者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安平 电话:6621083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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