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化工系学生工学结合承诺书
作者:杨丙南 撰写时间:2013年02月04日

为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缩短学校教育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之间的距离,冶金化工系决定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本人作为冶金化工系的一名学生十分拥护系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工学结合期间,本人承诺:

1、自觉遵守《冶金化工系工学结合学生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服从学院的实习安排和管理,对于企业在管理、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指导老师反映。如对指导教师的处理不满的,直接向冶金化工系反映,不与企业发生直接冲突。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5、上下班期间自己注意人身、财产和路途安全;在顶岗实习期间因自己个人原因所发生的任何事故,由自己负责。实习期满,立即将在实习期间借阅和使用过的企业各类文件、资料、物品等归还给企业。如未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按照企业出具的财物清单全额赔偿企业经济损失。

6、不私自调整实习单位和岗位。

7、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活动,严守企业机密。如泄露企业机密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责任。

8、遵守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履行学生义务,主动完成工学结合期间的学习任务。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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