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学生骑行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规范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预防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育人环境,现就校园内学生骑行电动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源头管控
按照非必要不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原则,严格控制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每周一到周五正常上课期间,全体学生在校园内禁止骑行电动车。
二、行为规范
“三禁三必须”:所有在校园内行驶的电动车,必须遵守“三禁三必须”规则。禁超速,禁载人,禁违规行驶;必须佩戴头盔,必须规范充电,必须规范停车。
三、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特别是材料工程学院和基础部,要教育引导学生校园内绿色出行、健步健身,返校、离校时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设立“交通文明岗”,每日高峰期由学生志愿者执勤劝导违规行为。团委负责公共区域,二级学院负责本院所属区域。
四、违规查处
保卫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不定点检査,对违规骑行、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査处,一经发现将暂扣车辆。其违规行为移交所在二级学院给予处分,学生处进行全校通报。对于不听从劝导、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的行为,将按照校规校纪从重从快处分。
学生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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