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精准提交贷款规模
各二级学院通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贷前管理”中“贷款规模”模块报送2024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与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
(二)贷款范围、额度及使用
贷款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含2024级学生),未取得学籍的学生(五年制2024级新生)除外。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16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学生贷款申请流程
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具体操作流程见《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附件2)。
(四)学院审核及导入信息
10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详见附件3),逐个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务必确保申请学生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五)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信息
各二级学院贷款信息经过初审、导入系统完毕后,不用在系统提交,需要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约复审,并做好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待审核无误后进行系统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最终审核无误的学生信息汇总提交至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
(六)借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初,学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结果套打借款合同,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二级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七)助学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中,随后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学校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划扣学费、住宿费后,如有余额,将汇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用于生活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应贷尽贷。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对于建设教育强国、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应贷尽贷”。
2.做好政策宣传,畅通咨询渠道。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开通资助热线电话、2024级新生及在校生微信群、QQ群、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政策内容,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方位为学生提供政策解读服务。
3.精准落实政策,强化诚信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栏、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学生普及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在助学贷款申请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信用观念,定期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三、注意事项
1.保障信息安全。各二级学院在采集、储存和录入学生个人信息时,应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树牢信息安全意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2.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3.引导学生积极申报。各二级学院要准确理解国家助学贷款在国家资助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通过校园广播、网络平台、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更多学生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务必做到应贷尽贷,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学生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