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科部经费较少,支出项目多,经费相对紧张,办公经费(物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浪费现象,故制定本制度。同时,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社科部大力倡导低碳公物消费理念,树立厉行节约的风尚,进而塑造良好的思政教师个人形象。
一、 办公物品购买、领取及公物维修规定
1.200元以上物品购进、领取或公物维修须经主任批准,200元以下的经副主任批准。财务报账审核签字由主任负责。
2.办公物品购买和领取以及公务维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用价优的产品和服务。
3. 办公物品购买和领取以及公务维修应登记(含物品或维修服务的数量、价格、公物维修原因与价格等基本信息)。
二、办公物品使用规定
1.树立低碳消费意识,节约用电,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各类电器。
2.节约使用教学办公用品,教案等教学用办公用品采取集中定期(期末)发放,原则上学期中间不再发放教学办公用品。
3.节约使用打印机,降低打印消耗。打印内容限教科研、公务往来等,打印时务必在教学秘书处登记。
4.爱护公物,合理使用,降低各类故障率。
三、其他
1.为随时监控办公经费使用情况,教学秘书负责每月汇总办公经费支出情况(含:仓库领取物品经费总额;外购物品经费总额;公物维修经费总额),便于部里定量调控经费支出。
2.本制度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行。
打印本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