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增进学院教育教学及管理岗位之间的沟通和相互理解,促进新教师尽快融入学院,提升对教育教学的认知及管理能力,特实施青年教师管理岗位轮岗制度。
一、学院管理岗
学院专职管理岗主要包括辅导员、文员、实训室管理员、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等。学院兼职管理岗主要包括科研秘书、信息管理员、工会组长、安全员、学籍员、创新创业专干、招生专干、支部委员、各类创收培训班的班主任等。
二、具体实施细则
1.当年招聘入校的新教师和外聘专职教师,以及校外单位调入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为3年。
2.有校内其他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调入我院的青年教师,原则上需在我院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
3.如因学院专职管理岗位满额等原因暂未安排轮岗或新进青年教师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迟管理岗位轮岗锻炼。
4.轮岗人员原则上在院办工作。
本办法自2024年3月起实行。
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