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学院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结合《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临时用工管理办法》(院政〔2008〕15号)、《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院政〔2017〕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劳务派遣人员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严明、高效务实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凡我院在册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含外聘兼职教师和退休返聘人员),均属考核范围。
三、考核等次与考核内容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考核时间自2023年3月23日-3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1.各部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犯国家政策或学院有关规定,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或敷衍了事。
(3)当年工作量不够或完不成工作量。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各部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辞退。
五、报送材料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考核结果。
2.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人事处审核盖章后一份由所在部门留存,一份由劳务派遣公司存档。
3.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说明。
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