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济管人社〔2021〕14号)要求,结合实际,学院拟对全院正式在册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分类
院管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不包含市管及省管干部)由学院组织部组织考核,一般干部和工人(正式在册)由人事处组织考核。
二、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由各考核组牵头人组织考核,考核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2日,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考核组牵头人会同本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工作,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出本组优秀人员名单,2022年3月2日前报学院人事处,结合2020年度各部门目标考核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本年度考核等次。
三、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当年年度考核等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违犯学院有关规定,问题正在查证,尚未处理者。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累计3天者。
3.由于工作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4.本年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5.本年度受学院通报及以上批评者。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按本条规定处理
1.学院内部调动不满一学期人员在原部门考核。
2.经学院同意的借调人员(满一学期以上)在现部门考核。
3.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
确定等次。
4.新参加工作人员、解决编制不满一年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6.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为不合格等次。
7.单位派出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8.受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按《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执行。
四、奖惩办法
为了激励先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学院将给予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一定的奖励。
附件:2021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2021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
考 核 组 |
总人数 |
优秀名额 |
牵头人 |
中层正职(含副处级干部与主持工作正科级干部) |
49 |
12 |
李忠兴 |
中层副职 |
36 |
9 |
|
副科级干部 |
39 |
10 |
|
党政办公室(5人) 宣传部(2人) 组织部(2人) 纪委(2人) 监察室(审计处)(1人) 工会(0人) |
12 |
3 |
姜小军 |
财务处 |
7 |
2 |
周林海 |
人事处 |
5 |
1 |
王景山 |
国资处 |
5 |
1 |
翟建国 |
保卫处 |
6 |
1 |
汪柏华 |
学生处、团委 |
9 |
2 |
李会联 |
教务处 |
10 |
2+1 |
耿俊梅 |
科技与职教研究处(2人) 国际教育学院(0人) 教学督导室(3人) |
5 |
1 |
胡满红 |
招生工作办公室(3人) 校企合作与就业处(7人) |
10 |
2 |
丁 鹏 |
实验实训中心 |
10 |
2 |
赵 军 |
成教中心(电大) |
11 |
3 |
姬小龙 |
图书馆 |
28 |
7 |
胡国平 |
后勤服务中心 |
13 |
3 |
赵海亮 |
机电工程系 |
35 |
9 |
秦国防 |
电气工程系 |
27 |
7 |
武 亚 |
信息工程系 |
20 |
5 |
周观民 |
经济管理系 |
34 |
8 |
孙德营 |
冶金化工系 |
23 |
6+1 |
马春玉 |
教育艺术系 |
31 |
8 |
张端端 |
建筑工程系 |
28 |
7 |
张献梅 |
艺术设计系 |
33 |
8 |
李淑娟 |
人文管理系 |
17 |
4 |
周国征 |
医学护理系 |
50 |
12 |
周卫东 |
基础部 |
47 |
11 |
田银磊 |
社科部 |
15 |
4 |
刘红旗 |
体育部 |
14 |
3 |
张有智 |
合计 |
629 |
155 |
备注:2021年度优秀指标共155个,2020年度目标考核一等奖部门冶金化工系和教务处各奖励一个优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