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教师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步伐,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依据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政〔2022〕4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仅可申报优秀教师;其他人员对照申报条件自主选择申报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总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共32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至少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上一年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工作,表现优秀。
4.本学年内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量(工作量计算截止到申报之日),且近三学年获得过教学质量奖或优秀辅导员称号。
5.本学年内参与完成一项科研课题、专利或发表一篇论文;或本学年内入选学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或者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
2.热爱本职工作,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研究规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上一年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3.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教职工关切的问题,热心为师生服务,教职工满意度高。
4.必须在学校行管或教辅岗位上连续工作至少3年。
5.遵守工作纪律,本学年内无迟到、早退、旷工和旷会等现象,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
(三)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和不良影响;或受到学校通报的;
2.出现有悖师德行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学校相关规定的。
四、学校推荐委员会
学校成立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班子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外事处、学生处和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推荐委员会下设
21个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法中兼任。
五、评选程序
(一)部门初评与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3)进行申报。所在部门对照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真实,符合条件。
(二)资格复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分组推荐评审。考核组组长按照分配指标进行推荐(分配指标见附件1)。符合学校相关文件中涉及评先评优优先事项人员优先推荐。
(四)学校研究。
(五)公示。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教师节时对获奖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七、材料报送
(一)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人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佐证材料原件由所在部门查验。
(二)以考核组为单位报送推荐名单1份,组长签字。
以上材料请于5月22日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810办公室。
联系人:党珍珠 联系电话:0391-6621017
附件:1.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教师申报表
3.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人事处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考核组 |
2023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及人数 |
名额 |
组长 |
|
中层正职(含副处级干部与主持工作正科级干部) |
周林海 胡满红 李艳军 汪柏华 段丽娜 李 晓 张献梅 李淑娟 周卫东 |
9 |
2 |
王向军 |
中层副职 |
李东风 肖合全 孙海燕 王东霞 吴加富 王志强 孔卫丰 |
7 |
2 |
|
副科级干部 |
孔利霞 李冬梅 李光辉 任联齐 刘志坚 成艳真 金仁重 |
7 |
2 |
|
党政办、组织部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 |
王 奇 何玉汝 丁 颢 丁举岩 |
4 |
1 |
王向军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周迎春 朱天玉 王娜娜 |
3 |
1 |
王向军 |
建筑工程学院 |
聂集祥 王太利 张宝丹 张 杰 赵成明 |
5 |
1 |
王向军 |
人事处、后勤保障处 保卫处 |
吕 璐 李 政 王新建 郝 玉 |
4 |
1 |
叶贵强 |
教育艺术学院 |
王淑敏 酒婧优 李 敏 孙璐璐 黄 鑫 申媛媛 |
6 |
2 |
叶贵强 |
医学护理学院 |
杨建荷 马小根 周会艳 王晓静 马 琳 杨晶晶 魏蒙蒙 赵茜茜 王 浩 陆誉宁 |
10 |
3 |
叶贵强 |
纪委、监察室 |
2023年无优秀人员 |
0 |
0 |
李忠兴 |
文化与旅游学院 |
常 静 郜大军 王彩妮 |
3 |
1 |
李忠兴 |
经济管理学院 |
卫 苗 李 晖 孔维攀 孔焕敏 李小文 卫根超 |
6 |
2 |
李忠兴 |
教务处、科技外事处 继续教育学院 |
孙 萍 郑 超 郜亚丽 宋 妍 |
4 |
1 |
耿俊梅 |
机电工程学院 |
赵冬冬 刘红艳 郭继红 崔 沛 常小明 蒋 晓 李艳钰 孔宁宁 赵会娟 |
9 |
2 |
耿俊梅 |
材料工程学院 |
苏小莉 秦凤婷 张晓杰 郑 伟 |
4 |
1 |
耿俊梅 |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价处 招生就业处、国资处 |
薛协召 葛丹阳 杨 斌 张丽丽 姚王倩 |
5 |
1 |
赵艳 |
人工智能学院 |
张保龙 冷 斌 李 飞 李 攀 高春庚 |
5 |
1 |
赵艳 |
艺术设计学院 |
崔 杰 李 群 黄玉洁 张 虹 郭飞燕 楚红霞 李 念 |
7 |
2 |
赵艳 |
工会、图书馆 |
谢永莉 王新华 张水红 王晓丽 王 星 |
5 |
1 |
张研 |
汽车工程学院 |
董光耀 黄志伟 张 丹 |
3 |
1 |
张研 |
基础部 |
李联桥 李朝霞 高育晓 牛 玫 李亚静 赵 娜 范富平 郝东平 王改艳 |
9 |
2 |
张研 |
计划财务处 信息技术管理中心 |
孔可宜 田江丽 杨 艳 |
3 |
1 |
姜小军 |
体育部 |
王 强 范振杰 谢振华 |
3 |
1 |
姜小军 |
合计 |
121 |
32 |
备注:
1.优秀比例0.26。
2.各考核组优秀名额计算方法:0.26×各考核组人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