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服务规章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6:54 作者: 浏览:
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中心内容,是图书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馆其他各项工作都应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展开。切实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方针,必须落实文明服务的有关措施。为此,特作出如下规定:
文明服务公约
1、热爱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2、凡本馆员工一律挂牌上岗,窗口服务部门员工一律实行照片和工号上墙,接受读者监督。
3、对待读者一视同仁,照顾老年读者与残疾读者。
4、服务行为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只用敬语,不用忌语。
5、工作人员穿着整洁,仪态端正。
6、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回答提问,解答咨询,提高服务效率。
7、保持借阅环境的整洁、美观、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尽量减少读者等候时间。
8、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岗位,借阅窗口应准时向读者开放,不得擅自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
9、工作人员不得与读者争吵、打架,即使遇到个别读者不文明行为,也要尽力耐心劝阻和说服。
10、工作人员应自觉爱护书刊等各类馆藏文献。
读者服务工作纪律
1、当班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不得穿背心、拖鞋上班,着装整洁。
2、上班时一律不得串岗、脱岗,工作中不许聊天、吃零食、干私活。
3、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4、读者服务必须坚持“以理服人、劝说疏导”的原则,严禁与读者发生口角、打架等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本馆形象。
5、面对矛盾不推诿、不回避,及时妥善处理,严格遵循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层级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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