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校企合作处)部门工作职责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本部门业务职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精神。

2.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学校和部门层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负责日常教学组织、校内外实践教学和实习的统筹管理,负责校内考试组织及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新专业申报和专业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和验收等工作。

5.负责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及各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

6.负责学校教研室设置、调整和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教学项目的遴选、申报及建设工作;组织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以及各类教研教改成果等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8.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单招考试、专升本考试等大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9.负责学校公共教学楼、实训大楼、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公共机房的管理和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10.负责教材的征订、发放、年度结算、毕业清算等工作;负责各级教材建设项目的遴选、申报、建设和验收等工作。

11.负责各类教师、学生技能大赛制度的制定,大赛赛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学生技能鉴定的实施工作。

12.负责学校课时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任教师、外聘专兼职教师课时的统计、核定和津贴计算、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实验实训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的统筹和论证,负责对二级学院部.实验实训室、校内实训基地管理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14.负责统筹协调应用型本科专业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有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15.承担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能。负责构建并实施学校校企合作、盟

院合作的运行机制和各项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和指导二级学院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沟通和合作,配合做好合作企业学生就业;积极为各二级学院部.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盟院合作提供支持、指导和服务;配合做好校友企业的联络、合作等工作;负责济源职教集团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16.负责学校计划和教学周历的制定与执行,负责教师休息室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学校劳动教育课程的常规教学组织、管理实施及考试工作。

18.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能力与作风建设、“三全育人”落实、法制教育与工作纪律管理、宣传及意识形态管理、综治与安全管理、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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