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小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撰写时间:2018年06月16日 作者:杨倩

      根据《中共济源市纪委印发<全市“小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政治生态,学院决定自2018年6月至12月,在全院组织开展“小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治理对象

     学院管理、教辅部门和教学部门中专兼职从事管理的人员。

   二、治理重点

    在管理和服务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学生管理中利用职权影响成绩评定、招生就业、评先评优、入党入会、奖助学金评定等;在教学管理中利用职权影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科研奖励等;在服务师生时态度硬横、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问题久拖不决等;“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1、学习宣传阶段(6-7月。各支部各部门要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关精神要求,学习宣传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微腐败”典型案例,学习宣传“小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等。通过学习宣传,让全体党员部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自律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严格秉公用权、规范办事、不越雷池、不踏红线,努力做到出勤率高、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2、自查自纠阶段(8-10月。各部门要对照治理重点,深入排查本部门人员自身存在的“小微腐”问题。对排查出的轻微违纪问题及自身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及时上报;要注意深入走访、广泛听取和征询师生、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小微腐败”问题排查全面、客观、深入,摸排出真实情况,查找出真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一纠正落实到位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消极应付、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3、检查通报阶段(11-12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深入系部了解情况,公开监督渠道接受师生举报,对反馈上来的问题认真查处。加大对“小微腐败”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效应。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党总支、各支部要认真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以强烈的担当意识,主动落实好“小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强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结合学院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好“小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做到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切实抓出成效。

     2、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基层实际,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注重实际效果,着重在抓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在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上做文章,在创新治理模式上出思路,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

强化监督问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督查考核,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解决,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做到真督实查,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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