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系部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系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根据我系实际情况,采取分级管理的原则。
1.系部是财产物资的总管。根据系部需要设置专职资产管理员常慧萍和仓库保管员李晖,依据学院资产系统建立的分类总账与分户明细账,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2.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训室、各教研室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教研室主任及辅导员年级组长是各部门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人要落实各位老师一起管好部门资产,防止部门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另外,依据系部资产管理员所张贴在各部门的资产明细表,负责人还要配合系部资产管理员清点资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二、 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微型电子计算机等。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系部统管,建立系部固定资产总帐和财产明细帐。
2.系部各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明细账对部门财产进行管理。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系部帐、各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经系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学院国资处核对验收。
5.报废资产在办理完移交手续之后,交由系部统一交给学院国资处相关人员处理。
6.系部资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7.固定资产帐务核算。系部分部门打印各部门明细帐,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系部资产管理员应定期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实训室物品,由实训室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系部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由借物人填写出借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每学期结束时,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6.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7.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金额进行赔偿。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系部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申请表要有系部负责人,实训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国资处签字、说明。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报废、人员调动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签、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系部在进行资产清查时,要在学院国资处的安排下,由系部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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