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及库房管理办法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11日

  为做好物资采购和库房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商贸中心负责全院的办公用品,水、电维修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必须做到保质、保量、及时供应。

  二、物品采购应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库房及各部门把当月所需物品计划上报,采购员集中整理后制定明细购物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订货和购买。大宗物品采购必须二人以上,物品要货真价实,物美价廉,做到货票相同。

  三、严格入库制度,所购物品的验收由库房负责,购回的物品必须经仓库保管员认真核对并上帐签字后,方准入库,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发现物品数量、价格、质量等存在问题仓库保管员不得接收入库。

  四、物品报帐时,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和仓库保管员的货物验收单方可办理,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要拒绝审签。

  五、库房依据各部门和个人使用公物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具出库单,凭出库单领取物品并进行结算,维修人员领取物品,须经各中心经理核准并开具领物单。 物品领取必须由经领人签字,任何个人无出库手续者不得在仓库领取物品。

  六、 所有仓库物资要整洁卫生,明码标价,对出库物品要及时结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库房每季度进行一次实物盘点,盘点结果要造表,并按物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通一登记清点。盘点结果一式四份,库房、中心经理、公司办公室、分管副总各一份,留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不得私自外借物品,确需借用家具的须经经理同意,并要及时归还。

  八、库内物品的的报废、残次物品的处理需由商贸中心提出建议,报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库房和产业中心不得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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