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政的各项决定,提出落实学校行政决定的重要措施和办法。
2.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组织开展各类学科和专业评估、建设科研平台等。
3.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教学计划,制定并落实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负责院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等;负责组织实施院教学管理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等。
4.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科研计划;组织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重大的、跨学科的科研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培育和实现学术水平或经济、社会效益高、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等。
5.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院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6.做好院年度经费预算;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勤俭办学,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院内资产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
7.负责组织实施院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8.和党总支一起,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组织院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10.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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