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于2016年8月经济源市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集精神疾病治疗、预防、康复于一体的市级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6亩,设计床位150张,现有职工一百余人,开设有精神科、内科、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康复等临床科室。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临床护理专业男护士3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医疗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护理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护士考试(提供合格成绩单);
3.举止端庄、仪表得体大方、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考要求
有意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前来我中心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还不能确定名次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要求发放试用期工资,交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交纳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规定假期。
联系人:李红敏
联系电话:1384953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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