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部门资产清点盘查工作和制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拟于暑期搬迁到新校区。为确保搬迁过程顺利、有序,同时保障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安全,现要求拟搬迁部门(学院)对部门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在此基础上制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点盘查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部门对所管属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拟报废设备、拟搬迁设备、拟留存沁园校区设备对资产进行分类整理汇总。
二、搬迁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和各级部门要过紧日子的要求,本次搬迁实行能搬尽搬的原则。各部门在做好资产清点的基础上,制订本部门(学院)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含搬迁预算),做好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报国资处,按程序进行报废审批,经批准后实施报废(前期已完成)。
达不到报废条件的拟留存沁园校区原地的设备,各部门要召开论证会论证,并报学校研究审批。留存沁园校区设备未经学校审批通过,同时申报新校区相同设备购置的不予审批。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下周二(6月11日)12:00下班前把拟留存沁园校区设备电子清单发国资处姚王倩邮箱0000807@jyvtc.edu.cn;纸质清单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交国资处1022办公室。各部门搬迁工作实施方案6月21日下班之前发国资处姚王倩邮箱0000807@jyvtc.edu.cn。
国资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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