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部门资产清点盘查工作和制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4年06月07日

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拟于暑期搬迁到新校区。为确保搬迁过程顺利、有序,同时保障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安全,现要求拟搬迁部门学院对部门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在此基础上制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点盘查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部门对所管属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拟报废设备、拟搬迁设备、拟留存沁园校区设备对资产进行分类整理汇总。

二、搬迁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和各级部门要过紧日子的要求,本次搬迁实行能搬尽搬的原则。各部门在做好资产清点的基础上,制订本部门学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搬迁预算),做好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报国资处,按程序进行报废审批,经批准后实施报废(前期已完成)。

达不到报废条件的拟留存沁园校区原地的设备,各部门要召开论证会论证,并报学校研究审批。留存沁园校区设备未经学校审批通过,同时申报新校区相同设备购置的不予审批。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下周二(6月11日)12:00下班前把拟留存沁园校区设备电子清单发国资处姚王倩邮箱0000807@jyvtc.edu.cn;纸质清单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交国资处1022办公室。各部门搬迁工作实施方案6月21日下班之前发国资处姚王倩邮箱0000807@jyvtc.edu.cn。

                                                                                                   国资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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