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2月30日经学院研究同意并通过OA下文,请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要求: 1、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要先行学习,画出学习重点;
2、请于3月17日前将学习图片及文字资料交国资处刘老师处。
3、制度下载地址:学院办公系统-信息咨询-文件下载-行政文件或者国资处网站-规章制度。
国资处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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