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仪器设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暂行)
院政[2008]10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教职工办公设备
设施配备标准及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我院教学、办公等仪器设备管理量化
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二、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组织与制度(15分)
各部门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健全制度和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有专
职或者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无管理制度或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扣1—3分,
未实行专人管理的扣2—5分。
2.档案管理(15分)
要有资产总账和个人明细账。资产管理帐目不清楚,扣2-5分,个人明细账不清楚的扣1-3分;
日常管理要有档案记录,对于设备的验收入库、调拔、维护、损坏等日常管理均要保存记录,少一
次记录扣1分
3.日常管理(70分)
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包括购置、入出库、使用、调拨、
维护保养、处置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1)有丢失仪器设备现象的,根据责任大小扣5-10分。
(2)有损坏仪器设备现象又不及时维修的,视损失情况扣3-10分。
(3)未按照要求张贴仪器设备标签的,每台扣2分;张贴错误(仪器设备和标签不一致)的,每
台扣1分。
(4)未按照程序审批而外借仪器设备的,视情况扣3-10分/台(包括将仪器设备外借到外单位、
外部门或本部门其他科室的)。
(5)部门之间私自调拔仪器设备的,扣3-10分/台。
(6)用公款私自购买仪器设备的,扣10分/台。
(7)人员调动及其办公设备调动的,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的,视情况扣3-5分/次。
(8)新购设备,未及时到国资处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的,扣2分/台。
(9)学院配备给各部门的仪器设备的维修情况:由于人为原因未及时维修,影响正常工作的,
视情况扣2-5分;由于长时间不按规定维护保养,导致公物无法维修的,视情况扣5-10分;人为损
坏,隐瞒不报的,扣10分/次(台)。
(10)未参加学院组织的资产管理活动的,视情况扣1-3分/次。
(11)其他方面:酌情处理。
三、考核结果处理
量化考核分达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并与各部门年
度工作目标考核及岗位绩效工资考核适当挂钩。
四、本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