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房产、土地、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调配。
(2)负责清产核资及资产账目管理工作。
(3)负责经营性质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
(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年度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计划的组织编制工作。
(5)负责学院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管理(水电气暖治漏项目除外)。
(6)负责学校招投标工作。
(7)负责学校设备类资产采购工作(信息化以及图书采购项目除外)。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