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看望慰问教职工的若干规定
为切实关心教职工生活,进一步密切与教职工的联系,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增强学院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看望慰问对象
学院工会会员及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
二、看望慰问标准
(一)教职工结婚、生育看望
1.教职工结婚,工会代表学院进行慰问,标准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2.女教职工按政策生育,工会女工委代表学院看望,标准不超过400元的慰问品。
(二)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
1.教职工在本市域内住院治疗,工会代表学院看望,标准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2.教职工在本市域以外住院治疗,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由部门代表学院前去看望,标准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参加看望人员不得超过3人,看望慰问费用从学院工会经费列支。
(三)教职工退休慰问
学院教职工退休,工会代表学院为退休教职工赠送不超过500元的光荣退休纪念品。
(四)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慰问
1.教职工去世的,家在济源市域内的,由工会代表学院慰问家属。家在济源市以外的,由工会同所在部门代表学院前去慰问看望,参加看望人员不得超过4人。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
2.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家在济源市域内的,工会代表学院看望慰问。家在济源市以外的,工会以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由部门代表学院前去慰问,参加慰问人员不得超过2人,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列支。
(五)困难教职工慰问
1.坚持关心和关怀困难教职工(被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传统节日期间,工会开展困难教职工走访慰问,慰问金不超过2000元。
2.坚持开展金秋助学关爱活动,工会对困难教职工子女上大学(公立大学)进行资助,资助金不超过2000元。
3.教职工因重伤重病住院治疗,工会视情况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资助。
(六)教职工生日慰问
学院坚持开展教职工生日慰问活动,教职工生日由工会发放蛋糕,费用不超过200元。
(七)劳模慰问
1.教职工获得市级以上劳模或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学院于每年“五一”前对劳模进行慰问,标准不超过400元的慰问品。
2.定期组织劳模参加济源市工会开展的劳模疗养活动。
三、相关要求
1.严格履行看望慰问程序,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看望;
2.严格控制看望慰问人数,严禁利用外出看望机会旅游等;
3.严格看望慰问标准,不能有超标准变通现象。
四、本规定自2018年9月9日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工会负责解释。原院政【2014】58号《关心慰问教职工制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