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保密协议
撰写时间:2018年04月25日浏览次数: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保密协议

第一条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合理、规范、安全地使用计算机、网络、数据和信息资源。责任人承诺在管理、开发、实施项目(                    项目)的过程中,视所接触到的资料、数据和项目信息为保密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第二条来源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所有资料、数据和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学生个人身份信息、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架构信息、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相关业务信息,以及项目建设内部文件、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资料。

第三条责任人未经允许,不得访问、删除、修改、增加、复制、备份、摄录、摘抄、打印数据、资料,绝不擅自传播保密信息。

第四条责任人保存数据、资料的存储介质(云盘、U盘、终端存储等)不可交由其它人使用,或作其它用途,或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五条责任人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影响系统运行的操作,如关闭主机(设备)、关闭关键服务、大量数据查询、修改数据库、修改系统配置等。

第六条责任人对自己管理的账号,必须加强密码管理,要求管理员账号使用字符、数字、符号组合的复杂密码,长度不小于8位,口令30天定期更换。

第七条存有保密信息的介质(硬盘、U盘、磁盘、闪存、光盘等)如需送到单位外维修时,要将涉密资料备份后,对介质进行技术处理(如低级格式化、写零处理等),以防泄密。

第八条责任人在承担项目工作完成以后,不得保留保密信息的副本,一切关于保密信息的资料销毁或返还信息提供部门,保证信息不会外流;责任人承诺若中途不再从事项目有关工作,仍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责任人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至保密信息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责任人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的解除而免除。

第十一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部门、责任人、实验实训中心各执一份,经签字确认后生效。责任人若违反本协议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对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及师生的一切损失。

责任部门(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2012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邮件地址:sxzx@jyvtc.edu.cn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