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报送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文质量,规范发文程序,做到务实高效,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等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公文起草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文起草要求
公文起草要做到观点明确、经得起推敲,内容充实、结构严谨,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格式规范、体例适当,确保每份拟稿都符合公文规范。
(一)明确发文依据。起草前应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力求行文的针对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在拟稿说明中要说明发文的依据、背景,注明参照上级文件的名称和发文字号。
(二)准确使用文种。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15种。上行文指下级部门向所属上级部门的发文。如请示、报告、议案。下行文指上级部门向所属的下级部门的行文,用于发布重要事项、传达重要信息。如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报、批复、纪要。平行文指平行部门或不相隶属的部门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公文起草部门应根据不同文种的使用范围和要求,选择合适文种进行发文。
(三)提升文稿质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中规定,公文用纸为A4型,左侧装订,页边距为25mm左右,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主标题为2号小标宋体字,一行居中,多行成梯形或菱形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主送机关位于标题下,空一行居左顶格书写。正文为3号仿宋字,首行缩进二个字符,回行顶格。一级标题为一、二、,用黑体,二级标题为(一)、(二)用楷体,三级标题为1.2.,四级标题为(1)(2),用仿宋体标注。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四)提高运行时效。原则上按3天办文制的要求报送拟稿。确因事项紧急,有时限要求的,须在时限到达前一个工作日将代拟稿报送党政办公室。否则,造成工作延误的,由部门自行负责。
二、规范报送程序
(一)填写发文签。各部门自行下载发文签(学院协同办公“我的模板”中下载),按照要求填写拟文单位、拟文人、标题、发文依据、附件、主送、抄送的内容。
拟文单位指公文起草部门。
拟文人指公文起草人员。
发文依据指上级文件精神有相关要求,或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研究的依据。
附件指公文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
主送机关指公文主要受理部门,使用规范称谓。凡是上报公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部门,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主送。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部门负责人审签。报送的公文拟稿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部门负责人要对公文草拟的文字、格式严格把关。
(三)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审校文稿。
(四)党政办公室主任审签。
(五)文件内容涉及多个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会签。
(六)分管领导审签。
(七)签发。党委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行政文件由院长签发,党政办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事项也可由书记、院长签发。
(八)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编制文号、二次审核,排版印发,并做好文件归档工作。下发文件一般发布在协同办公系统,上报文件由拟文部门负责按要求报送。
三、严格公文审核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公文起草工作,确保公文质量,做到务实高效;党政办公室要严格公文审核,对下列不按规范起草和报送公文的情况,党政办公室将予以退回:
(一)拟稿公文内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相违背的;
(二)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上级文件已下发至学院,学院无新的贯彻措施和落实意见,没有必要再以学院党委、学院行政名义发文的;
(三)报送党政办公室前,代拟稿未经审核把关,无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
(四)制度类文件未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
(五)涉及有关部门事项未充分协商、无会签意见的;
(六)原来已下发的公文,重复发文的;
(七)未经党政办公室校核,即报送领导审签的“倒行文”;
(八)文种、格式不对,未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行文的;
(九)文字基础较差,文稿内容需作较大修改的;
(十)有其他问题予以退回的。
公文发文要依据必要、精减原则进行。凡属各部门职责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不需要以红头文件形式发文的,可通过协同办公系统进行通知。对于公文起草质量差、态度不认真、不符合发文要求的公文起草部门,党政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通知事项从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发文流程
2.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发文稿纸
3. 常用公文格式模板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