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学校各部门: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期间,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办将通过现场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单位《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于10月31日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悟精神要义,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条例》落实。
二、深入自查
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以往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现场调研
党政办要会同纪委办公室对各部门《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明察暗访、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条例》学习以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总结报告
各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如有好的工作举措和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OA系统——济职工作信息报送平台进行报送,党政办将及时总结梳理,形成工作报告。
党政办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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