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4年10月23日

各级党组织,学校各部门: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期间,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办将通过现场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各单位《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于10月31日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悟精神要义,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条例》落实。

二、深入自查

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以往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现场调研

党政办要会同纪委办公室对各部门《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明察暗访、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条例》学习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总结报告

各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如有好的工作举措和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OA系统——济职工作信息报送平台进行报送,党政办将及时总结梳理,形成工作报告

                              党政办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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