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本部门业务职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精神。
2.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学校和部门层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牵头做好上级党组织对学校巡察工作的配合协调、服务保障和整改事项落实的组织工作。
4.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学校党政综合协调、党政公文、上级来文处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车辆调度、党务校务公开等工作。
5.负责学校重要会议、活动、调研的组织,对内对外的联络协调、重要公务接待等工作。
6.负责各级机要保密、信函管理、各类来文、来函、来电的办理、资料归档等工作。
7.负责学校全年日常值班、应急反应、信访稳定、矛盾排查、校领导信箱、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共会议室等事项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文秘工作;负责学校年鉴、大事记整理工作;负责校史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印章、领导印章、内设机构印章等刻制、审验和使用管理;负责涉及学校公章使用事项的审核、加印、登记与管理等工作。
10.承担学校统战部工作职能。负责学校统战管理工作,做好政协委员等党外干部的培养、推荐以及党外知识分子、海归和侨胞工作;负责学校民族和宗教管理、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
11.承担学校校友与校史办工作职能。负责学校校友工作的组织与指导、校友会日常工作,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筹备、组建、换届并协助其开展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校友捐赠工作,指导和协调校内各部门开展捐赠工作,负责有关捐赠项目的洽谈和实施管理;负责全校捐赠致谢、捐赠登记与档案管理、捐赠证书管理;负责校史的编撰、印刷和发放存档管理工作。
12.承担学校法务办工作职能。负责学校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法治支撑提供;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对外重大(重要)合同、管理行为和校内公文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学校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工作,以及突发、重大事项的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教师申诉委员会相关工作。
13.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能力与作风建设、“三全育人”落实、法制教育与工作纪律管理、宣传及意识形态管理、综治与安全管理、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