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负责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
2.负责联系指导民主党派工作,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使用工作。
5.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协调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6.负责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发挥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共商学校教育发展的作用。
7.开展港澳台侨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工作。
8.指导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基层统战委员的培训工作。支持、指导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作用。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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