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市首家首批高校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业务
根据国家有关高校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文件精神,为鼓励高校购买国有资产设备,加大退税额度,节约购置国有资产设备成本,计划财务处积极沟通调研,报学校同意,委托有关税务师事务所办理我校采购的关于科学研究、教学、科技开发方面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业务。
计划财务处主动与委托方税务师事务所、济源市税务局主管退税科室以及主管我校的济源市沁园税务所协商沟通,并邀请三方主要负责人在市税务局召开协调会,研究同意我校办理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资格备案及退税的相关手续,市沁园税务所也多次到我校实地考察部分国产设备情况。近期,完成了首批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工作,到账退税资金106,761.05元。
下一步,计划财务处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持续开展采购国有资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业务,尽力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计划财务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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