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财政年终资金支付规定,为保证2023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学院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现将2023年年终财务结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开账时间
1.2023年各类报销、付款及津补贴发放等所有报销接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7点30分,届时财务报账系统将会关闭使用;
2.依据财政年度结账情况,寒假前集中报账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25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预约报账系统已经预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单据,关账期间系统将自动退回,明年开账后重新预约。
二、往来核销
1.个人借款、预付款、预开发票等事项,核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个人借款原则上必须还清,预付款必须取得相关发票并办结冲销手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核销的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已预开发票款项未到的,请经办人务必催促相关单位及时打款入账。
2.12月10日开始,原则上不再办理个人借款业务、预付款业务及预开票业务,确有需要的需提供相关承诺核销说明,方可办理。
三、缴费、结算
1.学杂费缴费将于2023年11月30日截止,缴费通道关闭,2024年元旦后开放。一卡通充值业务正常进行。
2.部门之间费用结算(仓库用品、食堂餐费等)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报账,逾期事项待开账后恢复。
四、资产核对
1.各部门已办理入库的资产,报账截止日前务必到财务处报销。
2.资产部门2023年12月25日完成盘点,资产账与财务账核对工作12月31日结束。
五、经费结转
2023年度报账工作12月15日截止后,涉及专项经费申请结转的,按照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院政【2018】107号)文件规定,填写《校内专项资金结转核定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12月25日下午5:30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财务处燕利霞老师,按程序审批后作为结转资金列入下一年度预算。未实施项目需按年度预算管理程序另行申报下年度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年终往来款项清理、预算执行率纳入年度考核,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办理各项核销及付款业务。
2.请各部门认真梳理应收的包括租金、培训费、科研经费等在内各类经费收入,与合作单位确认款项是否已打入学校账户,有疑问的请及时至财务查询,并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3.年底应退的各类保证金、押金,请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到供应商,在报账截止日前凭收据办理退费手续。
学院年终财务决算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部门和广大师生高度重视,从学校事业稳定发展大局出发,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因学校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给您办理财务事项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