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新校区(东区)交通安全,特制定学校交通暂行管理规定:
1.机动车管理,坚持审批,凭证进入,低速慢行,有序停放,违规处理。
2.学校教职工车辆(通过门禁识别)原则上从北门出入,非本校教职工车辆和人员(审批后车辆和人员)从西门进入,所有进入校园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
3.商超、餐厅等后勤保障车辆通行时间为6:00-7:30、13:00—14:00,垃圾运输车根据实际需要进入。
4.明德广场禁止通行,励志广场允许两侧通行,两个广场禁止车辆穿行。
5.清济桥禁止机动车通行。梅苑、兰苑、菊苑、竹苑东侧修身路、科教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创新路全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6.校园内除应急车辆外,其余车辆就近进入地下停车场或地面停车场停放,教育艺术学院教师车辆原则进入馨艺楼地下停车场,学生活动中心和建筑工程学院教师车辆原则进入匠心楼地下停车场,综合楼教师车辆原则进入综合楼地下停车场,人工智能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和材料工程学院教师车辆原则进入博学楼地下停车场,艺术设计学院和基础部教师车辆原则进入启运楼地下停车场,图书馆教师车辆原则进入图书馆地下停车场。严禁机动车辆在路边或自行车停车区停车。
7.所有非机动车停放到自行车停车场,所有教学楼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8.学校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整治,第一次违规停放张贴“车辆违规停放告知书”,登记车牌进行全校通报,第二次违规停车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保卫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