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2025年3月是第20个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全校气象法治建设,以法治之力守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示范区司法局、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示范区气象局《关于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5年3月
二、活动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顺利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学校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提高全体师生参与度,使全校师生气象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气象相关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的气象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宣传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拓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涉及气象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气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四、具体安排
1.利用党组会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会前学法。
2.通过设置气象法律宣传牌、资料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张贴海报、发放气象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气象法治成果展等方式,将气象法治内容融入其中,宣传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气象法律。
3.组织学习有关“气象网络谣言”、防雷领域行政处罚等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强化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五、责任分工
1.宣传部牵头负责党委中心组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2.人事处牵头负责学校职工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3.教务处牵头负责全体教师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4.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学生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
5.党政办公室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好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的体系建设。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气象法治的内涵,将学习宣传气象法律法规作为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生动的气象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气象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把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气象科普宣传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全校师生通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力营造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请各部门将“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相关照片压缩包及开展情况说明word版(不超过300字并注明参与人数)于2025年3月28日(周五)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0001391@jyvtc.edu.cn。
联 系 人:苗若琪 联系电话:0391—6621085
保卫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