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请各部门认真对照《学校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和部门目标责任书,就1-9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含开展工作、活动、排查矛盾和安全隐患、工作创新,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于2024年10月31日报保卫处郝玉处。
各考评部门对照考评内容,对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形成考评报告(含考评内容完成情况、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等),于2024年11月8日报保卫处荣剑处。
保卫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