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近期,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一废弃石灰窑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强调要及时消除各类废弃构筑、高空悬挂物的安全风险。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  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清除各类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能拆尽拆、该拆尽拆,有主的做好工作,确保师生“头顶”和“身边”安全。

二、整治范围

学校内废弃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长期闲置、无人管理维护、存在垮塌倾覆风险的废弃房屋、厂房、仓库、水塔、桥梁、通信塔、废弃井、储油(气)罐等。高空悬挂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上未固定牢固的广告、牌匾、灯箱、系留物,以及其他非建筑物、构筑物本身组成部分的物品等。具体排查台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控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拿出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抓细抓实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防范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2.严格组织落实。各部门一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完善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组织研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协调解决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安排落细落实。三是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拆除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的第一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依法依规拆除开展拆除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在摸清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权属情况的前提下,经征询意见、充分论证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不能及时拆除的,要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4.加强信息报送。相关责任部门请于8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整改台账和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发至保卫处郝玉企业微信。

  保卫处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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