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干事工作职责
一、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部署。
二、负责与市、街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三、根据学院有关综合治理的工作布置和相关要求,组织协调学院各系、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并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根据上级布置的综合治理任务,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起草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按要求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档案。
五、配合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院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上报。
七、完成综治办、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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