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1.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院的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工作。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全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院属各部门要分别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3.各部门责任人及职责均按照消防责任书执行。
二、义务消防队组织及培训
1.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各系还要确立各教室、宿舍的义务消防员,并落实名单、责任到人。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补充。
2.机关各处室以本处室教职工为成员的义务消防小组。
3.由保卫部门会同各系(处)室,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每年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作到有备无患。
三、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1.实现防火目标责任制
根据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各部门的消防组织建设;明确各自管辖区域内的消防重点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作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全防卫推动逐级消防责任制的落实。
2.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要做到警钟常鸣、长抓不懈。对所属人员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以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
3.严格各项徽章制度
要定期对学生宿舍、教室、餐厅等集体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电焊、气焊以及锅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扑救初期火灾措施
1.教室、宿舍发生一般火灾时,(1)要立即切断电源。(2)使用就近的干粉灭火器灭火,也可同时使用被子,褥子迅速覆盖起火点。
2.校内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职工、学生使用灭火器及消防栓就近取水进行扑救。同时,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消防部门报警。
3.向消防部门报警时要说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报警后要派专人接应消防车。
4.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广大师生员工疏散人员、疏散道路、排除引火物,尽量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组织好警卫及抢救伤员。
5.火警电话:119 保卫处报警电话: 老校区 6621018 新校区 663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