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撰写时间:2024年05月22日

一、监控范围

监控中心监控员负责对校园内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监控。

二、监控观测流程

按各校区监控设置情况,由最重要部位→次重要部位→一般部位的顺序开展观测

三、监控的重点情况

1.有无闲杂人员、可疑人员、推销人员、携带烟火或危险物品者进入学院或在学院范围内活动。

2.外围场地(限可监视到的)有无车辆乱停乱放,有无摆摊经营或商业宣传现象。

3.停车场内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如车辆被盗、遭破坏等);停车场设施设备有无异常情况。

4.有无推销人员在校园内发放传单、名片、报纸、杂志、拉业务和拉生意现象。

5.有无物品或杂物阻塞、占用公共场所现象;有无人员聚集阻塞通道或聚众闹事者。

6.对各楼内人员、物品进出情况严密监控。

7.有无偷盗、损坏学院公共设施、设备和师生财产行为者。

8.校园内有无出现烟、火、雾及水浸等突发异常现象。

9.有无发生纠纷,打架斗殴,威胁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者。

10.有无火灾、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11.有无其他突发或异常情况出现。

四、监控室管理

1.监控人员负责作好监控的重点情况及其它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2.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3.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正常运行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4.监控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5.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6.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学院规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保卫处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私人用品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9.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院安全秘密。   

10.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11.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监控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能力。

五、处置办法

1.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必须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处理,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或处理后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领导,必要时应向学院领导报告。

2.凡校园内出现上述情况时,监控员因主观原因未能及时发现的,或发现后无故不通知相关人员前去处理的,视为违规,将根据后果依照校卫队员管理规定给予监控员处理,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3.违反监控室管理规定的,按校卫队员管理规定作出处罚,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视情节予以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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